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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监管局:创新思路方法 开创转移支付监管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上海监管局不断提升监管的主动型、自觉性、前瞻性,在转移支付预算绩效评价上探索协同监管模式,从而发现更多“三新”,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和促进地方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一)统筹兼顾,实现转移支付全覆盖。一是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动态重点项目清单,对清单中的项目,力争3年一轮,采取全局联动的方式,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实现转移支付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问题清单,逐条跟进,特别是对需要整改的内容指定专人跟踪,不折不扣地将绩效监管成果落到实处。三是与市财政局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参加全市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与地方主管部门联合组队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审核、现场抽审结果及时反馈等,共同推进属地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干部专业化水平。熟练掌握转移支付各项政策是做好工作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了解各项目的政策目标,才能分析评价各项政策目标是否实现、是否发挥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工作中要有意识地培养干部的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信息化能力,通过实践锻炼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队伍,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更能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三)促进规范管理,防范项目资金微腐败的发生。按“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管,注重点面结合,尤重对项目的执行监控,持续关注各领域各项目资金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呼声,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制度日趋完善,防范项目资金微腐败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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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