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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监管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计量“四关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处置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的专门金融机构,是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上海监管局围绕资管公司的经营资产管理,从四方面入手,重点关注资产减值及估值的财务核算情况,提高资产质量真实性、准确性,降低利用会计估计进行利润调节的空间。 

  一是关注财务端与业务端风险识别一致性资管公司评估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时,分别在财务端,按会计准则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三阶段”对资产进行划分,并计提减值准备;在业务端,按银监部门规定的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进行管理。两者虽然属于不同制度体系,但在风险识别上存在紧密联系,相互制约。因此,需重点聚焦资产分类和“三阶段”划分的合理匹配,从逾期时间、展期次数等实质性违约情况、债务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多维度入手,关注是否存在因资产分类未及时下调,导致减值拨备计提不足的情况,是否存在已划入阶段三“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未被认定为不良资产的情况。  

  二是关注减值计提比例合理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准备金由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构成,其中,资产减值准备是按原会计准则规定的“已发生损失法”计提的账面金额,一般准备是弥补潜在的可能性损失金额。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减值方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已将“一般准备”的前瞻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在此前提下,准备金与资产减值准备应已基本趋同,减值比例不应大幅偏离准备金设定的五级分类的比例参考下限。因此,需注重比较不良资产的减值比例是否低于资产分类规定下限,注重比较对抵质押物存在明显差异的不同不良债权是否存在计提相同减值比例的情况。 

  三是关注风险监测的及时性。动态监测经营资产的价值变化,及时、准确反映资产风险是金融企业减估值的基本原则,各项减值相关参数需根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形势及债务人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因此,需关注资管公司对资产风险评估是否做到定期开展、年末全面评估;对获取的抵押资产是否做到定期评估,根据资产现时价值考虑减值计提;对已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或已基本完成处置的债项,是否及时相应调整减值准备。 

  四是关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的可靠性。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应当遵循可靠性、一致性原则,估值基础应以可观察的信息为主,且一旦确定,不应随意变更。因此,需针对估值方法选择和估值基础,重点关注估值结果与资产实际风险存在明显不符的原因,包括是否存在债权已本息逾期且进入催收程序,但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情况,是否存在临近期末无依据、突然大额计提公允价值损益,或改变估值方法,导致估值结果大幅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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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