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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监管局:深入学贯新修改会计法 不断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上海监管局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对于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意义,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会计法贯彻实施的要求,立足本职工作,结合属地实际,以学习贯彻新会计法为抓手,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新会计法作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先手棋”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通过会计立法,加强党的领导,形成统一的会计管理体系,实现了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新会计法修改的第二条“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既是对党领导我国会计事业发展的历史性总结,也为会计事业今后不断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上海监管局把学习领会新会计法的立法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中央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新会计法对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实现财政科学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的保障作用。 

  二、突出重点领域,把学习贯彻新会计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能有效增强市场信用、稳定市场预期、提升市场信心。新会计法旨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上海监管局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在逐字逐句学习新会计法的基础上,重点对其中修改条款进行深入研究,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的高度理解新会计法相关条款修改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内涵实质,更为科学、精准地指导今后各项财会监督工作。如,通过学习新修改的第三十一条“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协作,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账”,结合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组合拳”,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局意识,坚决贯彻执行。 

  三、坚持问题导向,把学习贯彻新会计法作为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磨刀石” 

  新会计法坚持问题导向,在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完善会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为遏制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监管局聚焦财会监督,把会计法修改后的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方面。一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如,紧紧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角度及时反映政策落地存在的难点、堵点,助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的重要指示要求,以会计监督为切入点,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的典型案例,加强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让财经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摸的“高压线”,提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三是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和财务造假舞弊。按照新会计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精神,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严重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坚决做到“零容忍”,全方位多角度督促市场主体规范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增强知法守法的自律意识,逐步形成不能造假、不敢造假的会计工作氛围。 

  下一步,上海监管局将在深入学习贯彻新会计法、规范会计执法的基础上,借助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调查研究等工作契机,主动向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监督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会计审计人员大力宣传新会计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财会监督工作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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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