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监管局:“四精四化”扎实推进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工作
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是党中央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财政政策,上海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以“四精四化”为抓手,扎实推进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确保退税政策精准落地,助力宣传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精密组织部署,强化协同联动,推进退税工作系统化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退税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密部署安排。局党组高度重视宣传文化企业退税审核工作,局领导重点督办,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督促业务处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工作,确保退税审核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深化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与上海市财政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交流工作情况,研判共性问题,协商解决路径。通过信息共享、问题共商、工作联动,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行高效的部门协作格局,为退税审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精细审核把关,规范审核流程,推进退税管理标准化
坚持标准统一、程序规范,不断完善审核工作机制,创新审核方式方法,确保退税审核工作规范、高效、精准。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审核流程。持续优化退税审核流程,初审聚焦政策适用与数据准确性,重点核查进销项分摊、收入归集等关键信息;复审环节开展交叉核验;终审总体把关、综合研判。二是统一审核标准,严格政策执行。明确退税资格条件、应税收入界定等核心要素的审核标准和操作规范,统一审核程序、要点和方法。重点关注企业资质合规性、收入划分准确性等关键环节,确保政策执行在不同企业、不同时期保持一致性、公平性。三是创新审核方法,提升监管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综合采取书面审核、电话问询、实地查验等多元化审核方式,深入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对退税金额较大、政策适用存在争议等企业实施重点审核,加大核查力度,有效提升审核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三、精准跟踪督导,建立长效机制,推进退税效应长效化
着眼于政策落实的可持续性和长期效果,加强跟踪管理与督导,确保退税政策持续发挥效应。一是实施动态监控,确保退付及时。及时掌握企业申报、审核、退付等各环节进展情况,密切跟踪监测退税资金的退付流程和到账时效。针对审核通过后的退付环节,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国库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传递审核结果,跟踪资金退付进度,协调解决退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退税资金快速、足额直达企业账户。二是强化跟踪问效,优化政策落实。选取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已享受退税政策企业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政策享受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对企业发展的实际促进作用等。科学分析退税政策对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持续完善工作举措。三是健全长效制度,推动提质增效。将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体系,完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成效评估等长效机制。从时效、质量、效果等多个维度检视工作成效,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设计。
四、精心宣传辅导,助力企业发展,推进退税服务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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