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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员办关于举办中央驻沪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央驻沪预算单位

201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十三五财政规划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中央驻沪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专员办业务转型要求,我办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业务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财政预算监督管理

(二)预算绩效管理的评价与考核

(三)财政资金直接和授权支付操作管理

(四)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形势与供给侧改革

(五)财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修养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6109日上午8:00-9:15

培训时间:2016109—10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近虹桥机场)

四、培训费用

学费、食宿费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标准收取,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办理。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于927日前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报名网页(http://edp.snai.edu)报名。报名时,在该链接的首页上,点击课程体系下的上海专员办举办中央驻沪预算单位培训班课程,进入后点击预约报名按钮,填列相关信息后,提交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收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确认短信。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 孙瑾,021-6437529613801665927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郭峰,021-6976807318121168169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

                                                               2016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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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