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驻沪预算单位:
201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十三五”财政规划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中央驻沪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专员办业务转型要求,我办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业务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财政预算监督管理
(二)预算绩效管理的评价与考核
(三)财政资金直接和授权支付操作管理
(四)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形势与供给侧改革
(五)财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修养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8:00-9:15
培训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日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近虹桥机场)
四、培训费用
学费、食宿费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标准收取,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办理。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于9月27日前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报名网页(http://edp.snai.edu)报名。报名时,在该链接的首页上,点击“课程体系”下的“上海专员办举办中央驻沪预算单位培训班”课程,进入后点击“预约报名”按钮,填列相关信息后,提交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收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确认短信。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 孙瑾,021-64375296,13801665927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郭峰,021-69768073,18121168169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