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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员办关于举办中央驻沪预算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央驻沪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要求,自20191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会计制度》。为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尽快掌握政府会计制度各项规定,提前做好2018会计年度新旧制度的对接准备工作,我办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中央驻沪预算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共两期)。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及思路 

  (二)政府会计制度准则 

  (三)政府会计制度明细科目 

  (四)政府会计制度报表 

  (五)新旧会计制度差异与衔接、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六)实务操作讲解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 

  报到时间:2018614日上午8:00-8:50 

  培训时间:2018614—15 

  第二期培训: 

  报到时间:201872日上午8:00-8:50 

  培训时间:201872—3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教学楼600人报告厅(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近虹桥机场) 

  四、培训费用 

  学费、食宿费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标准收取,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办理。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于531日前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报名网页,填列相关信息后,提交报名。因人数限制,请各单位按照附件名额分配表进行报名,不需住宿的请在报名时予以明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 汪啸林,6433656915221989416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晓,6976871713585630670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