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央在沪行政参公单位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审核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京外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审核的通知》(财预便〔2020〕68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20年中央在沪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0年已安排或申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的中央在沪行政和参公单位。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单位参加上海市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单位参保人数、2020年医保预算申报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申报预算与实际缴费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等;
2.2019年7月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计表(详见附件);
3.2019年7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4.2019年7月份工资明细(电子版)。
三、审核方式
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审核工作以非现场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审核视审核情况确定对象。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送资料,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配合做好审核工作。各单位需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及光盘电子版报送我局,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监管二处 汪啸林 15221989416 021-64336569
监管三处 陈永杰 13916972331 021-64337616
监管四处 刘 佳 13816877415 021-64335586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7月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计表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2020年5月9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