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宣传文化企业2019年度增值税
先征后退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初次申报企业退税资格认定和2019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材料清单以及申报样表,请各宣传文化企业按照要求准备好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度初次申报企业退税资格认定通知.doc
2.2019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材料清单.doc
3.2019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样表.xls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2020年6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