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宣传文化企业2020年度增值税
先征后退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宣传文化企业:
为做好2020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初次申报企业退税资格认定和2020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材料清单以及申报样表,请各宣传文化企业按照要求准备好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初次申报企业退税资格认定通知
2.2020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材料清单
3.2020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先征后退申报样表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2021年6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5日